徐州:允许原有一套权属登记满1年且不满上市交易时限的普通商品房上市交易_天天微资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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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市民卖旧换新
讯3月16日,据“徐州发布”消息,近日,市政府办公室发布《关于优化房地产营商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
《通知》明确,支持市民卖旧换新,在市区购置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,允许原有一套权属登记满1年且不满上市交易时限的普通商品住房上市交易。继续执行新购商品住房144平方米以上的不限制转让,土地出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对已完成合同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,经双方协商一致注销合同备案的,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将该房源另行销售,并取消90天内不得上市交易限制。
《通知》明确,优化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政策,取消首房首贷申请条件,凡符合办理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,均可申请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组合贷款。
扩大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受理范围,在淮海经济区十城互认互贷基础上,户籍地为徐州的省内其他城市缴存职工在徐州市购买自住住房的,可申请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组合贷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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